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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再看吧,目前没有这个打算。”

现在的事情已经饱和,在大儿媳生下孩子之前,扩建就算了,不然只会更辛苦。

很快,马车便到了村里,两辆马车。

一辆是季晚晚家里的,坐着秦风和郑秋娘。

另一辆是白家的,宽敞又舒服,季晚晚和秦书以及秦家小少爷一同坐着。

这些时日以来,陈婆子在季晚晚和郑秋娘的教导下,厨艺上也有了不小的进步。

知道今天是秦书回来的日子,陈婆子多做了几道菜。

白稷吃过后,顿时惊为天人:“婶子,我们一起开个酒楼,抢我爹的生意吧,这样以后走出去,人家不会说我是谁谁谁的儿子,只会指着我爹的鼻子说是谁谁谁的爹!”

很好,抢生意抢到自家老爹头上的她还是第一次见。

“开酒楼太累了,现在的日子就可以了。”

餐饮业和服务业利润大,可也累人,她可不想像上辈子那样卷着卷着把自己卷死了。

“婶子婶子,这红烧肉比我家酒楼的都要好吃,甜甜的,方子能卖给我吗?你尽管开价,我家有钱!”

“还有这个鸡爪,是怎么做得这么软烂,一抿就脱骨的?我家酒楼以前的鸡爪都直接扔了的。”

“这水煮鱼片也好吃,又嫩又鲜,香辣爽口,还没刺......”

听着白稷各种夸赞,吃相斯文却动作飞快,转眼已经是第三碗,看得其他人都愣住了。

要不是刚才知道了他的身份,他们怕是以为白稷家境贫寒没吃过什么好东西。

秦雷看着他满是好奇:“白少爷,我听说悦来酒楼一道红烧肉都要五百文,没我们家的红烧肉好吃吗?”

“那必须没有啊!我家酒楼的红烧肉是不错,但没有这种甜甜的味道,而且多吃几口就会腻味,点这道菜的客人到最后也总会剩下不少。”

许是第一次到村子里,白稷表现得对很多事情都兴奋不已。

下午秦风去田里的时候他也好奇的去了,回来的时候衣衫上几道被树枝划破的口子。

即便这样,白稷也乐此不疲。

短短两天时间上山设陷阱抓兔子,爬树掏鸟蛋,下河网鱼摸虾都玩了个遍。

季晚晚没有干涉,却不想她躺在长长的秋千椅上看书的时候,白稷却是惨白着脸被秦雷背回来了。

“婶子,救命,我可能快死了。”

“怎么回事?”季晚晚忙迎了上去。

秦雷却是晃了晃身子:“白稷,你少装了,不就两三条蚂蟥吗,赶紧下来。”

白稷站直了身子,季晚晚低头看去,才发现他白生生的小腿上挂着三条蚂蟥,并且已经有食指粗了,看起来吸了不少血。

“婶子,这吸血虫怎么都拽不下来,越拽越疼,我是不是要被吸干了?”

吸干倒是不至于,看他害怕的样子,季晚晚忍不住安慰他。

秦雷急忙去厨房拿了盐罐来,将盐洒在他的伤口上。

几乎是立刻的,那三条本来黏在他腿上的蚂蟥立刻像是碰到什么恐怖的东西,掉落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