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出手金条 (2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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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来二去,两人也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。
叶孤城去街头找了一家烧烤店,烤了一些羊肉串,要了一箱子啤酒,跟王云峰边喝边聊。
倒满一杯啤酒,自称酒量不好的叶孤城,和王云峰碰了杯子:“峰哥,当着明人不说暗话,你找我有啥事,快说吧。”
王云峰喝了一口酒,一脸从容的说:“我认识一个开典当行的朋友,听说他最近摸到一座古墓,里面的宝贝还不少,想找一些信得过的江湖朋友出手,于是就找到了我。”
叶孤城笑道:“你他娘的,不是说好了洗手不干了吗?真是狗改不了吃屎。”
王云峰撇了撇嘴说:“我当然不会干了,大丈夫一言既出,驷马难追,不过我心里还是挺痒痒的,要不你替我去一趟吧,这个朋友指名道姓点了我,让我去,我要是就这样拒绝了,不太好。”
叶孤城摸着自己的下巴,想了想 ,不紧不慢的说:“好吧好吧,我答应你就是,不过你那个朋友靠得住嘛?可别反手就是一个举报,将我送进去踩缝纫机。”
“不可能,绝对不可能!我的那个朋友,背了好些个案子,若他敢声张出去,吃花生米都算轻的,估计还要被株连九族。”
说完话,王云峰生怕他反悔,连忙从怀里掏出一个玉佩:“这是双方交易的信物,你到了那里,把这个亮出来给他看,他就知道怎么回事了。”
这个玉佩上面,刻着有‘盗帅’两个字,看着就特别装逼。
叶孤城接过玉佩,然后放到了自己的口袋里收好。
两人喝得酩酊大醉,不过王云峰的酒量明显更胜一筹。
等到第二天接近中午,叶孤城清醒过来的时候,这厮早就跑的没影了,另外还顺走了他半盒烟。
叶孤城倒也不计较,随意洗了把脸,然后拿着金条,去金店换钱。
因为他卡里只剩下几百元钱了,再不弄点钱来花花,他就要捧着碗,上街讨饭了。
因为黄金的价格是固定的,一克240元钱,没有什么争议,所以很顺利的就出手了。
这十五斤黄金,卖了一百八十万。
一不小心,叶孤城就变成了百万富翁。
走出金店,叶孤城看着银行卡上的余额,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。
终于体会到有钱人是什么感觉了。
然后叶孤城就按照王云峰给自己的地址,找到了那家典当行。
这家典当行名叫“藏宝阁”。
叶孤城走进去,只见柜台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少妇在玩手机,由于天气炎热的缘故,这个美丽的少妇穿得很清凉,只穿了个白色小吊带,但却是细枝结硕果。
叶孤城轻咳了一声道:“你好美女,请问你们店的老板在哪?”
听到有人在叫她,少妇抬头张望了一眼,看到他穿着朴素,而且又两手空空,估摸着是来闲逛的,于是便没有放在心上,低下头继续玩着手机。
叶孤城倒是不在意,走过去,'啪'的一下,将十张老人头重重拍在柜台上,力气很大,把美少妇吓了一跳。
“我再问你一遍,你们老板在哪?”
想要搞定一个女人,必须先让她受惊。
叶孤城决定给她点颜色看看。
美丽少妇本来想大发雷霆,但是一看到柜台上的钱,马上就变得眉开眼笑:“这位先生,我们老板就在楼上,你去找他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