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喵呜——

带着点委屈和抱怨的叫声再次传进我的耳朵里。

我俯身低下头,循声看向床下方的角落,正对上阴影中一双浑圆碧绿的猫眼。

“汤圆,你怎么来了?”

我说着,一边摊开手心伸手过去。

汤圆似乎还在为刚才被突然掀翻,滚到地上的事情而生气。

我又好声好气地唤了好几声,汤圆这才一甩尾巴,迈着懒洋洋的步子,像是不情不愿地踱步过来。

那神态、那样子简直像极了记忆中某个别别扭扭的少年。

略微出神的空当,掌心忽地抵上一个圆溜溜毛茸茸的小脑袋。

原来是不知何时已经走到近前的汤圆,等了许久也没等到惯常的抚摸,所以便不满地用脑袋碰碰我,以此示意我该开始了。

我也就顺着从那颗圆圆的头颅摸下去,一路摸到翘起的尾巴尖儿。

我曾经听说,可以从尾巴的上扬程度判断一只狗自信与否,不知对猫这种动物是否同样适用。

如果是的话,我想汤圆一定是只自信心爆棚的小猫。

这么想着的同时,我的指尖也已经落在了汤圆毛发柔软的下巴上。

伴随着高高扬起下巴的动作,汤圆脸上那双浑圆漂亮的翡翠色猫眼也惬意地眯了起来。

我同时听见了从那小小躯体中传来呼噜声,连绵不绝,像是水在沸腾时咕嘟嘟冒泡的声响。

……汤圆是我从外头捡回来的猫。

阴雨连绵的天气,我闲来无事,正靠着窗户打盹。

半梦半醒间,忽然就听见了夹杂在雨水中的哀哀叫声,像是孩童低低的啜泣。

我贴着窗户听了听,又把挡雨的隔板掀起来,直接把头探了出去,隔着蒙蒙的雨雾搜寻一阵之后,果然在一片浓绿的灌木丛间瞥见了一抹隐约晃动的白色。

现在已经记不起来当时究竟怎么想的,大概就是觉得不能这么放着不管吧,所以几乎没有什么犹豫的就转身出了房间。

原本在隔壁屋里头歇息的小丫头翠竹听见了这边的动静,揉着眼睛一脸诧异地推开门,瞧着我匆忙往外走的身影,不由地愣了一下。

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,转身回了屋子抱了把伞出来,这才又紧走几步来到我身边。

“哎呀,外面还下着雨呢,您这是要去哪儿呀?”翠竹不解地问道。

“楼下的院子里有只猫在叫。”我说。

“猫叫?有么?”翠竹闻言愈发困惑起来了,“小的怎么没听着?您不会是做梦听岔了吧?”

——事实证明,我不是在做梦。

当我将湿漉漉的汤圆从拨开的灌木丛中抱出来时,在一旁打着伞的翠竹也是一脸的惊讶。

“还真有猫呀。可不对呀,怎么就……”

翠竹没有往下说,我知道她在想些什么。

翠竹在我身边也有个大半年的功夫,自然知道我的听力不好。

我有一只耳朵几乎是听不见的,而且动不动地就会耳鸣,影响到另一只耳朵的正常使用。

……这自然也是那次挨打留下的后遗症。

起初一段时间,只是耳朵里嗡嗡地响个不停,后来嗡嗡声渐渐地消了,其他的声音却没有跟着回来。

这件事情,荀姨是知道的。

所以私下里也找了好些大夫给我瞧过,吃了不少药,扎了不少针,却始终无甚效果。

最后荀姨终于还是放弃了,但是又千叮咛万嘱咐地不让我告诉其他任何人,尤其是沈韵,因为生怕我本就不大的商业价值再因此大打折扣。

我也就没有说起。

其实这种事情,但凡相处得久些,就算嘴上不说,也是能够察觉的。

就像是翠竹,小姑娘在我身边待了不过十来天的功夫,就明白了该靠近我身体的哪一侧讲话,用多大的音量才可以既不显得突兀,又能达到良好的沟通效果。

我把猫留了下来。

然后告诉翠竹,以后就叫它汤圆。

小姑娘盯着毛发甚为潦草地贴在身上的小猫好一阵,不懂这猫看起来哪里像汤圆,除了是只白猫。

“这样子,看着更像毛球呢。”翠竹笑着打趣,“不过汤圆也好,白白胖胖,圆圆满满,是个好兆头。”

翠竹又盯着汤圆上下打量一番,小姑娘平日里跟着我,在楼中深居简出,同别的小丫头相比,少了许多乐趣。

我也曾劝她,可以试着和其他同龄的小姑娘多些来往。

翠竹却撇着嘴说没意思。

“一个两个的,心眼子多的都快要成精了,我懒得去掺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,还是跟在公子的身边清净,这下有了汤圆,就更不觉得寂寞了。”

我知道,其实翠竹还是想出去玩儿的,这个年纪的孩子,哪有玩心不重的。

可是偏偏落到这么一个地方,偏偏碰上我这么个人。

这里是地处更为繁华热闹地段的女馆。

按规矩,身为男子的我,作为楼里人原本是不该出现在这里的。

若非当时为了应付那个暴虐成性、动不动就会把接待自己的楼里姑娘打个半死的邹员外,荀姨也不会想出向隔壁借人这种奇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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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她的想法,左右邹员外有隐疾,每每行事之前都要混着烈酒服用大量药剂,药和酒本身都有迷乱心智以及致幻的效果,两相作用更是效果卓然。

到时候是男是女,扮上了也就没有多大区别了。

——而且,总体来说男子总是比女子皮实些的。

不过,我显然没有荀姨希望的那般抗揍。

甚至在中途冒着被楼规处罚的风险,擅自从房间里逃了出来,要不是阴差阳错地遇见了那天恰巧来这里办公的沈韵……

那么在当时那个场景之下,等待着我的要么是被送回邹员外的手中继续接受凌辱,要么就是被送进后院的小黑屋中……那样的下场不见得就会好上多少。

所以沈韵无疑是救了我的命的。

即使只是顺手而为之,已足够我感恩戴德。

更不用说,沈韵还花了一笔重金,包下我在这楼中的一年。

荀姨也因此认识到我身上潜在的价值,这才没有将当时浑身是伤的我草草丢弃。

——起初,我也曾心存侥幸,想着沈韵会不会是认出了我。

就像是四年前的那个元宵夜,在拥挤到近乎令人窒息的人群之中,在我将要失去平衡跌倒在众人的踩踏之中时,也是沈韵神兵天降般地突然出现,出手救了我。

所以一年前,当我从昏迷中醒来,意外得知了沈韵要花重金包下我的消息时,便询问过荀姨,这位小沈大人是否知道我其实是个男子。

荀姨挥动着丝帕,一脸地大惊小怪:“开玩笑呢,这种事情,你荀姨我当然是第一时间同那位大人说明了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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