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诺诺久坐无聊,两个大脚趾在屁股后面互相打架……换作是江户年间的茶道老师,估计连刀都拔出来了。

……

……

每天都是这么过的。

晚餐后,小型交响乐团露天演奏李斯特的交响诗,女孩们全都换上了夏季礼服,边听边做记录,结束后器乐老师会阅读这些记录,看看学生们对音乐的鉴赏能力。

这是诺诺最放松的时候,她可以神游物外,当作周围的人都不存在。

音乐鉴赏是诺诺的长项,依靠那种名为“侧写”的特殊能力,她可以从一个错误的滑音中体会出乐手的烦躁。有这种本事垫底她大可以随便在报告里写“从犹豫不决的黑管声中我能够体察到某种不安”,器乐老师事后征询乐手,确实验证了诺诺的话。

所以她虽然离开了卡塞尔学院,但还是有人私底下叫她小巫女……这可能是她身上所剩的唯一的、卡塞尔学院的痕迹了。

听着听着她又困了,来到金色鸢尾花学院之后老是这样,怎么都睡不够似的,以前分明没这么贪睡来着。

来这里之前她可没试过当吊车尾的滋味,在金色鸢尾花学院她差不多就是最后一名,虽然这里并不排名次。不过没有人会因此看轻她,因为她是加图索家指定的新娘。即使有时候感觉到不善的眼神,也都是妒恨而非鄙夷——恺撒在认识她之前风流倜傥,15岁就开始约会,学院里还有好几位也曾是恺撒的约会对象,为他朝思暮想。

当然恺撒不承认那些是他的女朋友,他女朋友就一个,名叫陈墨瞳。他说他遇到诺诺之前心如止水冰清玉洁。

诺诺倒不是故意散漫,可无论她怎么努力,就是跟不上大家的节奏,大概是因为根本没有流淌着“蓝色的血液”,做什么都照猫画虎吧?或者说,当你不喜欢做什么的时候,勉强自己也没用。你想要装得驯服,可你心底那个倔强的女孩在大声说“不”,露出她雪白而锋利的虎牙。

麻质挎包里传来了轻微的震动,诺诺从敞开的包口往里瞅了一眼。包里不是手机,而是那个圆头圆脑的小闹钟。它震动报时,告诉诺诺现在已经是晚上10点钟了。

学院执行非常严格的作息制度,不管多重要的课程,晚上10点钟都得结束,免得学生们睡不够第二天没精打采。交响诗该结束了。

诺诺总跟那个小闹钟搏斗,又总是把它带在身边,让它在包里无声地报时。这台闹钟也真结实,每天早晨跟诺诺玩追逐战,还被狂摔,居然运行一切正常,贱、顽固又忠诚。

这是她21岁那年的生日礼物,路明非送的。

认识恺撒之前诺诺还是能收到很多生日礼物的,那时候她疯疯癫癫地漂亮着,喜欢穿红色的裙子,就像一只红鸟,自由地飞过天空,好多人都想抓住她。后来恺撒抓住了她,那些人就都消失了。没人想跟加图索少爷竞争,因为脑筋清楚的人都不愿打一场绝对不可能赢的战争,所以诺诺就只能收到恺撒的礼物了。

恺撒是个送礼狂魔,一年365天,有三分之一的日子都能找出送礼的理由来,比如初次见面纪念、表白日纪念、情人节、圣诞节、按照危地马拉风俗男女应该互赠礼物定情的“塔库鲁鲁节”……

在恺撒的礼物攻势下,只有两个人还坚持着给诺诺送生日礼物,一个是她唯一的闺蜜苏茜,另一个就是路明非。

诺诺当然知道路明非喜欢自己,她可是小巫女,路明非再怎么满嘴烂话,也没法完全藏好自己的心事。但对诺诺来说这根本不叫事,喜欢过她的人大概能坐满卡塞尔学院的餐厅,路明非只是其中之一。

对于男孩来说,爱上女孩太容易了,只要对方足够漂亮,就能有一千一万个理由一见钟情。多数男孩都曾懵懵懂懂地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大的女孩,就像大一男生总觉得三年级的师姐比同为新生的小土妞们有魅力。师姐们懂得打扮,懂得把自己当作女人来看待,受伤过失落过,所以能不经意间流露出风情万种。但等那些男生升入三年级,他们会转而喜欢上一年级的师妹,师妹们傻傻的萌萌的,但总会变得风情万种。一个在别人手里变得风情万种的女孩,当然不如一个在自己手里变得风情万种的女孩。

诺诺想自己就是路明非生活里的一个过客,她当这个过客也好,至少她不会欺负那个笨蛋。

总有一天路明非会喜欢上某个师妹,比如同级那个叫零的俄罗斯女孩吧。诺诺觉得零不错,多年之后同学聚会,路明非可能会自嘲地说师姐我当年还暗恋你嘞!诺诺也会一笑而过。

所以她既不揭穿也不回避,只是有时候取笑他几句。比如那天她生日,路明非从早到晚看她的眼神都躲躲闪闪,他从不背包,那天却背了个包,里面鼓鼓囊囊的似乎是个大盒子。

恶作剧的心一下子就蹦跶起来了,吃晚餐的时候,诺诺大大咧咧地走到路明非身边把餐盘放下,猛拍他的肩膀,当着众人的面大声说:“喂!你不是我的马仔吗?要有马仔的觉悟啊!今天是我生日,你没有孝敬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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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着这家伙窘毙了的神情,诺诺差点笑场。

就这样她收到了这个小闹钟,包在一个白色的方盒子里,既没有商标也没有说明,想来是什么极客公司出品的小玩意儿,不值多少钱,但做得挺精致。

第二天早晨诺诺就知道这是多贱的一个东西了,那股不把你叫起床誓不罢休的劲头,绝对是你命中的讨债鬼。

不过这件礼物倒是真的很适合她,没有这种混不要脸的劲头,是很难把她从被窝里拽起来的。

她来金色鸢尾花学院时没带多少东西,这个闹钟却被塞进了行李箱,每天早晨跟它战斗。她起床气很大,抓住它之后总是狠狠地抠掉电池砸在床角里,等气消了再给它塞上电池重新设定时间。

人用惯了一件东西后就懒得换,她有时候也会担心自己把这贱贱的闹钟摔坏了,从此一睡不醒什么的,想去买几个来备用,可上网搜索的时候才发现那家极客公司已经破产了,这款闹钟是他们唯一的产品,早已清货下架了。

真是什么人送什么礼物啊!她没来由地想起路明非来,那个小马仔也该三年级了,不知道混得怎么样,继续被人当软蛋捏来捏去么?或者已经泡到了那个俄罗斯小女孩,啊不,被俄罗斯小女孩泡到了?

诺诺回到卧室,外面已经是星垂大海。

卧室已经恢复了干净整洁,在金色鸢尾花学院,女孩们是不用自己打扫房间的,连你看过的书都会准确地塞回属于它的位置。

诺诺从冰箱里倒出一杯新鲜的橙汁,在书桌前坐下,抽出那本昨晚看到13的闲书,心不在焉地翻着。这些书她都已经读完几遍了,现在是重读。上岛的时候带了几十本书,可没想到会在这里待整整一年半。

其实想出去买新书也行,学期之间的假期,那艘游艇会送学员们回陆地上去,离开学院你怎么疯都没关系,想带什么东西回来更是随意,只要不违反淑媛学院的宗旨——在岛外买了个英俊的意大利男仆带回来玩玩那肯定是不行的。

但每个假期诺诺都待在岛上,游泳,晒太阳,读旧书,她既不想回家也不想去加图索家,至于卡塞尔学院,她很想跑回去待上一阵子,却又没法给苏茜或者路明非解释自己如今的人生。

“本宫在金色鸢尾花岛修习欧洲版《女训》和《女诫》,不日神功大成,化身上等仕女,就要嫁入加图索公子家中相夫教子琴瑟和鸣……”

这么说行么?这么说不如让她去死!

越想越不高兴,她“啪”地合上书,一跃而起,反手拉开礼服后面的拉链。礼服如白色的蝉蜕坠地,诺诺从里面蹦了出来。礼服下她穿的不是内衣,而是皮肤般贴身的泳衣。

泳衣是换礼服的时候就穿好的。多数晚上她都会偷偷地溜去岛屿的另一侧游泳,那里是一座几十米高的悬崖,岩石锋利如犬牙,海潮在岩壁下方被撞得粉碎,发出雷鸣般的巨声。

那种海岸当然不是舒服的海水浴场,但是能够避开学院保安的视线。诺诺徒手沿着悬崖爬下,往外游出几公里再游回来,好几次她都游到能看到马耳他岛的地方了。面对着那座灯火辉煌的大岛,真想干脆游走不回来算了,可最后还是灰溜溜地游了回来。

这让她觉得自己是个老女人了,再也没有那股无法无天的劲头了。

她蹦上窗台,忽然愣住了。白纱在海风中轻盈地起落,满室凉风,窗户是开着的。

诺诺悄无声息地退回了卧室,移动到书桌边,手指扫过那排读过很多遍的闲书。她摸到了一个空缺,有本书不见了。难怪刚才就觉得有点不对,因为书架上有个空缺。

她又注意到书桌表面有些细碎的残渣,捻在指尖闻闻,一股韩式泡菜味。

没什么可怀疑的了,卧室里藏着个人,他翻窗进来的。凭着侧写的能力,诺诺能大约想到那人侵入卧室后的举动,他在书桌附近逗留过一阵子……不,准确地说,他在书桌边坐了很长时间,并不像一般小贼那样警觉,反而是随手从书架上抽了本书看,那个空缺位置里本该是诺诺带来的那本《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》,一本书名超级唬烂但内容颇有点深度的书。诺诺倒是有点惊讶于这个小贼的品位。

不仅如此,这贼还很自来熟地拿了诺诺偷藏的泡菜味薯片出来吃!真他妈的胆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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