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八十四章 两税三分 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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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所以,两税法只在一开始起到了为国增加税收的作用,但越到后期就越难执行下去。”
夏原吉缓缓开口说道:“因为两税法的本质是国家无钱,而国家又需要用钱,压在百姓身上的两税只会越来越重,而后导致大量百姓弃地沦为佃户,从而加剧土地兼并,土地兼并的加剧又会让国家更加收不上来钱,只能继续加重两税。”
于谦叹道:“恶性循环啊……”
林煜点头说道:“确实是恶性循环,唐朝君臣也不是傻子,既然两税法已经玩不下去了,那就继续改革税制。”
“于是,就有了两税三分法。”
夏原吉主动充当起了嘴替,为不怎么了解的于谦解释道:“何为两税三分?自国家置两税以来,天下之财,限为三品,一曰上供,二曰留使,三曰留州,皆量出为入,定额以给资。它的重心并不在于如何征税,而是着重于在分配环节处理朝廷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。”
于谦一愣:“分税制?”
夏原吉微微点头:“差不多。”
“在两税三分法下,朝廷的财政只通过上供获取,而地方节度使、观察使的财政通过所辖州的送使获取,最后的州财政则由除上供、送使外的留州份额构成。”
于谦问道:“的确是与林先生说的分税制很像,可为何唐廷的财政还是崩溃了?”
夏原吉这时不说话了,端正在原位坐好。
林煜开口说道:“因为两税三分法有个致命缺点,它将朝廷原本的‘高度集权,统收统支’的财税体制,转变为了‘以支定收,中央与地方划分收支’的财税体制。”
“这就带来了一个严重后果,本来没有名义征税的节度使藩镇、地方州县得到了朝廷认证授予的‘征税权’。”
这么一说,于谦瞬间懂了。
本来,地方节度使就算藩镇割据化,在名义上也没有自行收税的权力。
这听起来似乎没什么用,但在唐朝虽衰未败的情况下,这点名义可以把大部分藩镇给压垮。
你敢私自征税,那就是造反,哪怕你的割据本质上已经构成了造反,但谁敢捅破了窗户纸,那就等着被枪打出头鸟!
而两税三分法的上供、送使、留州三条定得相当明确,除了朝廷需要的“上供”部分外,其它的怎么算,完全就看地方、藩镇怎么说了。
于是乎,自两税三分以来,除“上供”部分外,其余皆归地方自用,而一些强势藩镇,甚至截留所有税收自肥。
这个问题还一直遗留到了北宋开国,所谓“稍夺其权,制其钱谷,收其精兵”之中,“制其钱谷”便是北宋朝廷对于地方财权的收夺。
于谦皱眉道:“如此说来,两税三分岂不还是烂政?”
林煜摇头:“也不全是,至少在没有藩镇节度使的地方,两税三分法执行得还算妥当。”
“按照两税三分法,历来皆由朝廷集中调拨各州县财政的分配关系,改为了朝廷与地方共同参与分配。仅从具体税种看,盐税、茶税、酒税、青苗钱等划入朝廷,两税则变成朝廷与地方共享。”
“唐廷借此得以厘清朝廷与地方含糊不清的财政,既确保了朝廷中央的财政收入,也兼顾到了地方财政收入。”
“是故有史载:至大中十四年,内库赀积如山,户部、延资充满,故宰相敏中领西川,库钱至三百万缗,诸道亦然。”
“两税三分对唐王朝来说算是一笔烂账,但即便是烂账也带来了‘大中之治’的短暂辉煌。”
“只不过唐朝的节度使藩镇早已尾大不掉,再加上唐廷为了对抗藩镇,弄出了宦官和党争……”
夏原吉已经领会了林煜的意思,他的面上还是有些忧虑地说道:“林先生,通过分税法让朝廷、地方的税收财政分隔开,真的就适合我大明新朝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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