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1章 李绅的一生 (1 / 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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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绅(772年-846年),字公垂,祖籍亳州谯县(今安徽亳州),后徙家润州无锡(今属江苏),是唐代诗人、宰相。
他出生于官宦之家,曾祖父李敬玄曾担任过则天朝的中书令,祖父和父亲也都有过官职。李绅六岁时丧父,由母亲卢氏教他经义,早年家境贫寒,身材矮小精悍,得了“短李”的称号。15岁时他常于润州无锡的慧山寺读书,目睹农民终日劳作却不得温饱的悲惨生活,写下了《悯农二首》,名声开始传扬。时任苏州刺史的韦夏卿经常夸奖他的才华,他还受到了韩愈的赏识。
元和元年(806年),李绅进士及第,任国子助教,后升右拾遗。他曾写《乐府新题》20首送给元稹,是第一位以“新乐府”来标注自己乐府诗的诗人。元和十五年(820年),唐穆宗任其为翰林学士,他与李德裕、元稹志趣相投,当时被称为“三俊”,但也因此卷入“牛李党争”,成为李(德裕)党重要人物。长庆元年(821年)改任司勋员外郎、知制诰,次年迁中书舍人,充承旨学士。
长庆四年(824年),李党失势,李绅被贬为端州司马。大和七年(833年),任检校左散骑常侍,兼越州刺史,充浙东观察使。开成元年(836年)初任太子宾客,后任河南尹,同年六月,任为检校户部尚书、汴州刺史等职。开成四年(839年)任宣武军节度使,加检校兵部尚书。
武宗即位后,李绅于会昌元年(841年)任淮南节度使,后入京担任宰相,后被封为上柱国、赵国公。会昌四年(844年),他因病辞去宰相职位,再次担任淮南节度使。会昌六年(846年),李绅因病逝世,终年七十五岁,赠太尉,谥文肃。
然而,李绅死后因“吴湘案”被追削三次官职,子孙不得仕。此案中,时任淮南节度使的李绅审讯江都县尉吴湘后将其判处死刑,因吴家是牛党的支持者,有人认为李绅是公事私办。宣宗即位后,李德裕失势,吴湘的哥哥吴汝纳到京城上诉,称李绅依仗李德裕的势力冤杀了弟弟。
李绅一生着有《乐府新题》20首,原作失传,现存诗歌140首,分《追昔游诗》三卷、《杂诗》一卷收录于《全唐诗》,另有散文现存十多篇,存于《全唐文》。他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和首创者,早期的代表作《悯农二首》在民间及文学史上都有一定的影响。其诗对唐代长篇叙事诗的发展也有贡献,如《莺莺歌》以长诗铺排故事,情节曲折,人物描写细致。他的诗歌风格早期通俗易懂,反映现实;后期则重在抒发个人情感,追求艺术技巧,形式工整、音韵谐畅,意境深晦。其散文皆篇幅短小、言辞简洁。
李绅在为官后期的生活作风和行为引起了一些争议。他在担任浙东观察使、淮南节度使期间,据说府上歌妓成群,生活奢侈,而对百姓疾苦较为漠视,这与他早期诗歌中所表现出的对农民的同情形成了较大反差。
他的《悯农二首》其一为“锄禾日当午,汗滴禾下土。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”;其二为“春种一粒粟,秋收万颗子。四海无闲田,农夫犹饿死”。
总体而言,李绅是一个具有复杂经历和多面形象的历史人物。他的文学成就和政治生涯都受到了一定的关注和评价。其人生轨迹的变化,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和官场的一些现象与问题。